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要求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19〕23号)要求,我校认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逐项落实各类公开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文件精神,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我校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认真加以落实。
(一)推动清单落实情况。为了更好地反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学校通过完善信息公开体系,确定相关责任人,部门联动,协同工作,有效的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自2010年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来,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重大新闻、科研项目申报、出国交流、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设立信息公开受理、监督单位,公布电话、邮箱,保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客观、公正、透明。
(二)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制订完善了《山西师范大学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山西师范大学学院党务公开目录(试行)》、《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学校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切实提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
(三)开展宣教培训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学校又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将校园网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及时进行了改版,调整了信息公开目录,增大了信息容量,增设了站内搜索,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为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学校信息提供更多渠道。同时,学校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以及暂时不宜向外公布的事项外,主动公开学校所有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办学规模、学校简介、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班子等基本情况;学校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研究、教学计划、教学评估,教学成果、精品课程评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重点学科建设,科研成果、科研信息;招生、考试与录取,学籍管理、学位评定等;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等;毕业生就业服务与指导、就业信息;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等;学校经费来源及使用管理、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投诉方式、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校际交流合作、外籍专家、出国出境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工作;民主监督及各类招投标情况;涉及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载体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载体主要有:校园网、信息公开网、校情民意网、微博、微信、各学院和各部门网站、校报、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和公告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层干部会议、院长工作例会、行政部门工作会议、民主党派座谈会、老干部通报会、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座谈会;学校文件、年鉴;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举报电话、热线电话、意见箱,以及信访、公示等。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通过校园网发布师大新闻696条,学术活动167条,通知公告143条,发布校报消息224条,校报图片97幅。信访办通过网络留言、校长信箱、群众来访来电等方式解决或答复问题26项。开展校领导接待日活动6次,接待来访师生13人次,反映问题8条,均及时答复或解决。学校党委发文116份,行政发文246份,党办发文26份,校办发文94份;出版《山西师大报》24期,公布学校办公室24小时值班安排,保持学校信息畅通。
(四)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我校依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2019年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2019年山西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9年山西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2019年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文件。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为方便社会公众和考生获取有关招生录取信息,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在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山西招生考试网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通过上述网站和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学校值班电话为考生提供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
2019年,我校共录取本科生4314人(含留学生16人)、硕士研究生1341人(含留学生5人)、博士研究生29人。本科一批类录取新生1575人(其中公费师范生495人);第二批本科A类录取新生2534人(其中外省录取844人);体育单招录取新生189人(其中外省录取100人)。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学校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教育收费管理情况等信息,做到财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本学年度,预算公开内容:收入预算55223.73万元,支出预算55223.7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985.56万元;决算公开内容:收入决算65867.75万元;支出决算64307.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4752.12万元;学生公寓费的收费标准, 8人间 6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1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1200元/生·年。
3.其他专项工作公开情况。学校每年及时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教学质量、学生就业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进行分析总结,让社会公众能够深入、全面地了解学校办学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在《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并在网上公布了相关内容。本学年度我校收到部分师生和公众提出的学校学费收取信息公开申请,相关部门及时给予了答复。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情况良好。
本学年度没有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深入推进,主要经验有: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部处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2)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手段,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依托学校宣传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继续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并注重已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公开的时效性。
(3)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促进工作规程化、责任化、透明化、便捷化,切实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使机关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服务更加“人性化”,保障更加“便捷化”。
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内容上与《目录》缺乏针对性;目前的信息公开目录还不能完全满足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获取需求;部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较为陌生,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升师生群体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扩充办事指南、便民问答、表格下载等便民服务信息的内容,对便民问答中公开事项进行分类汇总,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进一步发挥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网上互动功能,对学校重大决策制定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2)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硬件设施投入力度。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的平台建设,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强化后台技术和在线服务,设立互动版块,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成效,逐步将学校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纪委监察、组织、宣传、人事、工会等部门以及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学校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清单事项网址)
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既是学校的义务,也是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在未来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更加规范、高效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师生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山西师范大学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