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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2014-11-29 19:54   审核人:   (点击: )

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做好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学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利的原则。学校公开信息有两种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学校主动将《条例》和《办法》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和《办法》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信息公开服务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校在校园网主页(http://www.sxnu.edu.cn)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点: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科学会堂A-902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2051291。 

本校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校报、宣传栏、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科学会堂A-902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357-2051291,传真号码:0357-2051000,电子邮箱:xxgk@sxnu.edu.cn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应填写《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网址:http://www.sxnu.edu.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 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 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 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费用 

本校依申请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收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财政。 

收取费用的具体标准如下: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357-2051043,地址:科学会堂A-1002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山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山西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sxnu.edu.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科学会堂902室)领取。

 

山西师范大学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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