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和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晋学位办【2017】7号)等文件精神,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拟撤销3个学位授权点,拟增列3个学位授权点:
动态调整拟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
序号 |
类别 |
层次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1 |
学术学位 |
硕士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 |
学术学位 |
硕士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3 |
学术学位 |
硕士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动态调整拟增列学位授权点
序号 |
类别 |
层次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1 |
学术学位 |
硕士 |
0101 |
哲学 |
2 |
学术学位 |
硕士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专业学位 |
硕士 |
1253 |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
公示期为2017年7月9日至2017年7月23日,凡对上述申报有不同意见,请于7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
电话:0357-2051994
山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