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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教学院长例会

时间:2015-06-11点击数:来源:

  6月9日下午,我校在科学会堂1011会议室召开了教学院长工作会议。副校长闫桂琴,教务处处长范哲锋、副处长何喜均以及各学院教学院长参加了会议。何喜均副处长主持会议。          

  会上,何喜均副处长首先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情况从考试时间、出题难度、监考要求、阅卷标准、试卷分析等方面作了说明,带领大家学习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方案》,并对即将进行的评教工作和毕业生体育补考及毕业论文检测等工作进行安排。          

  范哲锋处长从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指标体系、结论认定和评估程序等方面对专业评估相关工作作了安排,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启动修订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事宜作了说明。          

  闫桂琴副校长作了讲话,她首先对期末考试工作、评教工作以及《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学院必须召开期末考试会议,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使学生认识到评教既是他们的义务也是他们的责任,引导学生认真负责地进行自主评教。关于专业评估,她要求严格按照专业评估标准,成立工作小组,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校内评估工作。最后,闫校长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她要求各学院在着眼培养未来人才的同时要重视对在校学生的培养,根据专业特点将实践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使创业教育和就业教育相结合,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李瑞雪 马兰 陈艳红/文 苏继文/摄)            


会议现场


何喜均副处长主持会议


范哲锋处长安排相关工作

闫桂琴副校长讲话